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小鹏 | 注册资本:46814.4464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146288887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2
(2026)沪74民初48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融法院
2
2026-03-25
(2026)浙民终274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5-11-11
(2025)浙06民初587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付**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11-11
(2025)浙06民初588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曾**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11-07
(2025)浙06民初675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11-07
(2025)浙06民初585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郭*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10-23
(2025)浙06民初204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5-10-23
(2025)浙06民初491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谢**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9-28
(2025)浙0106民初6451号
合同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5-05-28
(2025)陕02民初1号
合同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李*,吴**,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邦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邑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7
(2025)浙06民初520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金
曾佳;王彬
裁判文书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2-12
(2025)浙06民初522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邹**
曾佳;王彬
裁判文书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12-05
(2025)浙06民初347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李*
曾佳;王彬
裁判文书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12-05
(2025)浙06民初552、553、554、555、556、557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金**
曾佳;王彬
裁判文书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10-27
(2025)浙06民初316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王**
曾佳;王彬
裁判文书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1-09
(2024)浙0681民初6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县聚星矿粉精加工厂
裁判文书
诸暨市人民法院
7
2024-09-12
(2024)浙0681民初6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县聚星矿粉精加工厂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诸暨市人民法院
8
2019-09-18
(2019)琼96民初449号
公司解散纠纷
宁波保税区镇海炼化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诸暨市越都石油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20
2024-05-31
(2024)浙06民终930号
合同纠纷
河北物产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3-04
2023-05-25
(2023)浙民申15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2-29
2023-06-14
(2023)浙06民终20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博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4-02
2022-02-18
(2022)苏0812民初12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3-31
2021-01-26
(2021)苏0812民初1062号
民间借贷纠纷
1062黄**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11
2020-11-03
(2020)川民终859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0-29
2020-10-23
(2020)浙0681民初15703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许*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9-19
2019-01-24
(2018)川01民初2650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1912.58元
民事案件
9
2015-10-22
2015-10-22
(2015)浙绍民受终字第44号
陈**与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5-10-22
2015-10-22
(2015)浙绍民受终字第44号
陈**与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暨应急罚决〔2025〕第000041号
2025年7月14日,根据社会举报,我局工作人员到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当时,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于2024年10月31日由王彬变更为闫宏斌,但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至检查之日仍未变更。该行为违反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的规定,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参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
第一百三十条处罚档次三档“超出规定时限20日以上的;”和裁量幅度三档“责令限期改正,处7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且因本案无从重和从轻情形,适用一般情形,决定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
8500.00元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5-08-12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
-
-
-元
浙江证监局
2025-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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