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宏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玉华 | 注册资本:6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784409700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潘红路18号9幢二楼三楼西(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15
(2022)沪0104民初2581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海宁市宏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和玮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3-02-15
(2022)沪0104民初2581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海宁市宏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和玮商贸有限公司
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1-11
2023-01-09
(2022)沪0104民初2581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和玮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05
2019-08-16
(2016)京73行初6834号
海宁市宏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17-11-03
2017-08-28
(2017)沪0104民初186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宁市宏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莹雷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644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3月27日,被处罚人海宁市宏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潘红路18号9幢二楼三楼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查案发。<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7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7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