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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怡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2MACA8CFT7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路街道银杉东路银杉小区J栋负一层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5]30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8月5日通过“药师帮”平台向重庆央拓医药有限公司下单了一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并于次日送达。当事人于2024年8月6日对该药品进行了登记入库,当事人购进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时,查验并收取了随货同行单、检测报告及供货商资质,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截至2025年10月13日当事人未售出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89.38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省药品监管局关于转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线索移送函>的函》一份,证明本案案件来源; 二、现场检查笔录两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当事人购进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实施扣押强制措施的事实; 三、现场检查照片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6日对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进行了登记入库的事实; 四、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1)当事人对经营的假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的事实供认不讳;(2)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9.38元,未获取违法所得的事实; 五、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违法主体的适格性; 六、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有权售销售药品的事实; 七、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采购记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购进涉案药品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的事实; 八、入库记录、销售记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建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登记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等内容。 九、《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遵红市监强制〔长2025〕22号)》、《财务清单(〔长2025〕22号)》、《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我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假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批号:8174338)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扣押。 十、案件承办人行政执法证复印件,证明办案人员具备执法资格。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有当事人、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
没收非法财物#
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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