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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新红宇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菊兰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03MA6XF8PQ3G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牛氏庙村通华路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C金台环罚﹝2024﹞17号
2024年5月7日我局对关中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省级监督帮扶组发现问题清单,4月23日反映宝鸡新红宇工贸有限公司“淬火工段产生大量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车间大门敞开,现场要求负责人开启污染防治设施,其表示不知道如何开启”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反馈问题属实。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缺项、频次不够,废气处理设施无法正常使用,UV灯管全部损坏;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依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二、专项处罚裁量表(三)大气污染防治类15.“已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但密闭不严,或者已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但未规范运行的,处罚幅度:2-3万元”;依据《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一、一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你(单位)属初犯,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2.1万元; 2、对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免予罚款。
21000.00元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
2024-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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