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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文泽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5MA74106E16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中山南路凤山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2025年8月19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中山南路凤山村的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北侧楼梯间为敞开式楼梯间,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地下一层只有1部疏散楼梯,二、三楼防火门闭门器损坏。大队随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2026年1月4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北侧楼梯间为敞开式楼梯间,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的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15
2
西医保处字﹝2024﹞17号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1.责令整改。11月29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2.追回各项违规金额30240.00元。3.对各项违规费用30240.00元处1.3倍罚款39312.00元。
39312.00元
西和县医疗保障局
2024-11-26
3
西卫放罚字﹝2024﹞(001)号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2800.00元
西和县卫生健康局
2024-07-22
4
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该场所三楼外墙窗户上设置铁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27
5
西医保处字﹝2023﹞07号
1.不合理收费.2.超医保限定用药.3.多计费。
1.责令整改。2.追回各项违规金额13221.40元。3.对不合理收费和过度检查费用802.27元处1.5倍罚款1203.41元。
1203.41元
西和县医疗保障局
2023-06-06
6
西市监罚﹝2023﹞12号
2023年3月24日我局接到陇市监函【2023】31号通知,在2021年天水市市级药品抽检中,天水开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中药饮片“车前草”(批号1912014)经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含量测定]项大车前苷含量0.07%,结果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书编号:TS20210364),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显示该批次中药饮片[含量测定]项大车前苷含量0.08%,结果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书编号:GS2022YW00001)。对于天水开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省药监局天水执法检查局已立案调查。根据该公司销售流向,该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已销售至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2021年1月17日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从天水开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进购该批次车前草2公斤,购进单价22.00元,销售了2公斤,销售单价26.40元,销售金额52.80元,无库存。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贰元捌角整
-元
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5
7
(西)市监罚字【2023】06号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
1.对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 2.对西和五味堂中医医院你单位处以 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52.8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2.8元,大写伍拾贰元捌角整。
0.00元
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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