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心亿心商贸有限公司珠溪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世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5MA5U4C4H2J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玉河新宸”新型社区代建房屋门市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5〕776号
经查:当事人系商品经营者,于2016年01月08日在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玉河新宸新型社区代建房屋门市88号办理了重庆市心亿心商贸有限公司珠溪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洗护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服装服饰、针纺织品、鞋帽、布料、文体用品、劳保用品、电子产品、摄影器材、通讯设备、音响设备、手机通讯、塑料制品、清洁用品、汽车用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消防器材、办公家具、卫生洁具、轴承、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管道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办公耗材、监控设备、安防设备、烟花爆竹;烟草零售。当事人2022年07月24日从隆昌市良先绅日用品经营部进货时,以86.00元的进货价格购进了4个遇尚嘟嘟熊玻璃调味盒(货号:YN-768,规格:300ml3组,产地:浙江台州),每个的进货价格为21.50元。截止我局人员检查之时,当事人以32.00元1个的价格将4个该款产品全部销售完毕。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该款商品的销售台账得知,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遇尚嘟嘟熊玻璃调味盒仅为1个售价32.00元,其违法所得为10.50元(32.00元1个-21.50元1个=10.50元),总计货值金额32.00元(32.00元1个=32.00元)。本案中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了上家的资质,购进票据。当事人从事商品经营服务未及时对其经营的商品保质期进行清理,致使超过保质期的1个遇尚嘟嘟熊玻璃调味盒仍然对外销售。目前该店已主动停止经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重新盘点货物,清理过期商品后再营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于2025年9月16日被我局依法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根据《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服务业经营者在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中有第六项禁止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经营,没收生产、销售、经营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经营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大写:壹拾元伍角整);2.罚款33.00元(大写:叁拾叁元整)。
33.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