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GPLA53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927号杭州万象汇B1层B15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30
(2025)浙0109民初32131号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邬**,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江西达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宁波上嘉弘昇物流有限公司,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4
(2025)浙0109民初32131号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邬**,王*
李**,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5﹞123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3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927号杭州万象汇B1层B151号的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餐厅区供顾客使用的放置于消毒柜内的餐具,3只汤勺有油渍、3只有水渍,约30根筷子底部有水渍,洗碗间内的消毒柜底部有大面积生锈,未落实餐具清洗消毒工作。4月17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表示重新购置了2台消毒柜以及洗碗机进行餐具的清洗消毒。6月4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确认已整改到位。本局曾于2024年9月14日对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萧山第一分公司未落实餐具消毒工作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落实餐具清洗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当事人如下处罚:处罚款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落实餐具清洗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当事人如下处罚: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