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新港大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志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7MA4N3KA853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3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蓝市监处罚﹝2023﹞17号
当事人使用的1台电梯,规格型号:TKJ800/1.0-JXW,载重:800Kg,产品编号:SO7B06B001设备代码:343011019202010119,制造单位:中山市电梯厂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07年12月5日,安装单位:中山市电梯厂有限公司,5层5站5门。中山市电梯厂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安装了此台电梯,2008年1月30日经由永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取得了电梯监督检验报告,2008年1月份投入使用。2021年10月12日经由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州分院的检验并出具了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是TN-M202102136,报告不合格内容:1.未办理使用登记证2.紧急照明不符合要求3.紧急报警不符合要求,报告下次检验日期:-,报告结论是:不合格。当事人自2021年10月12日开始至2023年3月6日一直未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在此期间一直在使用该台不合格电梯。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