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丰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冰雪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21MA192UCR7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勃利县南大直路建业新城5号楼5单元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勃市监处罚[2023]244号
2023年10月30日,勃利县市场局执法人员在通知年报过程中发现,勃利县丰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公示2022年度报告,执法人员通过公司注册信息无法联系当事人,随即对该地址进行调查。
经查,勃利县丰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4日,公司所在地勃利县南大直路建业新城5号楼5单元102室,主要业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制作、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职业中介服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冰雪,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办案人员核实该企业登记的住所没有找到该企业;执法人员通过询问该地址附近商家王华超市经营者了解到勃利县南大直路建业新城5号楼5单元102室已超过6个月未经营状态。执法人员核实登记预留电话,该电话信息有误,无法联系公司法人,核实财务负责人称不清楚,联络员为法人预留电话。办案人员向勃利县税务局查询此户的税务登记信息,该企业未办理过税务登记。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信息电脑查询单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未依法履行2022年度年报义务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证明:该企业已经不在勃利县南大直路建业新城5号楼5单元102室,109室商户王华超市称该地址一直无人经营。
3、对该企业的电话核实记录1份,证明:通过登记预留电话原机主已联系不上,预留号码有误,核实财务负责人称不清楚,联络员为法人预留电话。
4、现场照片1张,证明: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现无人经营。
5、税务局出具的证明1份,证明该企业在税务局未办理过税务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