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桥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贺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4MADGQ9247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海康路106号1号楼1-1(1102)(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6〕420号
经查,当事人作为畔山E居的物业,主要在该项目上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中物业管理开展经营活动。在该项目上有共计13台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当事人为使用单位。
当事人因前期对该项工作了解程度不够,未认真学习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落实的责任,加之因为人员变动交接上的疏忽,在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7、8日,2026年3月14、15日,2026年3月21、22日,2026年3月28、29日的日管控未按规定落实。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未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以及在上述日期的日管控工作未落实。
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渝大渡口市监特令〔2026〕403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下达监察指令后按规定提供了《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按规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1、通报批评。
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