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新惠优选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宝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4MA1BBW8N5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强路38号新潮陶瓷家私西广场后侧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让胡路市监处罚[2023]165号
检验报告编号:№:SSJC-SP-C-202302728,
食品名称:尖椒,购入日期:2023年6月11日,任务来源:大庆市让胡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日期:2023年6月11日,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0,单项判定:不合格;吡唑醚菌酯,mg/kg,标准指标:≤0.5,实测值:未检出(检出限:0.00013mg/kg),单项判定:合格;吡虫啉,mg/kg,标准指标:≤1,实测值:未检出(检出限:0.00550mg/kg),单项判定: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根据调查取证和当事人供述,当事人2023年6月11日购入尖椒15斤,购入价1.6元/斤,销售价是1.98元/斤,该批次尖椒已经全部售出,无库存,销售所得29.7元。当事人已启动召回程序,无召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 企业资质情况。
2.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各1份,证明 委托授权情况。
3.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复印件2张、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1份、检验报告送达回证1份 ,证明 现场检查情况、报告送达情况。
4.询问笔录1份 ,证明当事人承认从事违法经营的情况。
5.当事人提供的供应商销售凭证1份、销售情况说明1份,证明 当事人经营销售情况。
6.当事人提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检测快检单1份、承诺达标合格证1份,证明 当事人索证索票情况。
7.法定检验部门的抽样单1份、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证明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检验情况。
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