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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御合畅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孔斌斌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91MACWT4W27K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锦悦汇B座西单元16层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高1108治超罚﹝2026﹞J003号
2026年2月11日15时40分,临汾支队八大队和七大队联合执法过程中,接吉县收费站工作人员通知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七大队有一辆由司机张延龙驾驶晋LA0721/冀E993F挂的车辆,该车拉运不可解体物品搅拌车从陕西省宜川市出发前往山西省吉县。车为九轴车,从陕西省宜川市拉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经调查核查,吉县收费站出口的计重称重设备显示该车车货总重37.65吨,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长18.1米,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宽3米,未超出车辆外廓尺寸;车货总体外廓尺寸高4.4米,实际总高度超出国家规定标准0.4米。重型半挂牵引车晋LA0721登记在临汾市御合畅运输有限公司名下,雇佣的驾驶人张延龙在未能提供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情况下行驶公路。其行为构成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调查取证过程形成《勘验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身份证明等资料壹份。
罚款300元
300.00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6-02-11
2
晋交高1207治超罚﹝2025﹞008号
2025年12月19日15时03分,当事人安排驾驶员石双记驾驶车辆(晋LQ2165/豫G4303超),装载一台旋挖机,从河南航海路站驶入高速公路,经连霍高速、运宝高速,于当日23时46分从解州收费站驶出。经查,该车所载货物为不可解体大件,车货实际外廓尺寸为长22.5米、宽3.75米、高4.75米,收费站称重显示车货总质量为94.65吨。驾驶员现场出示的《山西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B1400002025121700017)载明的许可通行路线为:洪洞羊村→G108→临汾北收费站→S2202临汾绕城高速→G5京昆高速→S75侯平高速→S5902运城绕城高速→解州收费站→G521→十里铺村。当事人实际运输路线与通行证记载通行路线不一致,该行为构成了“经许可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1.《现场笔录》;2.《勘验笔录》及勘验图;3.《询问笔录》;4.现场照片及执法记录仪录像;5.书证复制件;6.收费站通行与称重记录。执法人员执法时已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
罚款20500元
20500.00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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