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源久恒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莉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4MAK7H9R25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沉湖镇赵湾村五组453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287号
经查,2026年4月26日,当事人从湖北众友利合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的鞋套,数量300包(6只/包),进价0.6元/包,售价2.17元/包,已售286包,库存14包。
当事人提供了涉案鞋套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购销合同、成品检测报告,当事人未提供涉案产品“隔菌防脚气”依据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口述其网店发布的广告费用为1000元,但无法提供相应付款凭证、票据或合同,故本局认定其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2026年5月25日,当事人将涉案的鞋套商品链接在拼多多平台网店进行了下架处理,并删除了违法广告内容。
2026年05月29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减轻处罚申请。...[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含有医疗用语的广告,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