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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0007537201926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12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8
(2026)桂0103民初8746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南宁邦益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6-09-11
(2026)桂0103民初91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4
(2024)桂0103民初193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恒骅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4
2024-07-10
(2024)桂1081民初2482号
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靖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靖西市人民法院
5
2024-04-23
(2024)桂0305民初777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6
2023-10-10
(2023)桂0981民初3236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南宁邦益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流市人民法院
7
2023-07-06
(2023)桂0702民初2610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8
2023-06-16
(2023)桂0102民初3142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耀世龙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9
2022-10-27
(2022)桂0105民初103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旺达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10
2022-10-12
(2022)桂0105民初103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旺达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01
(2026)桂0103民初8746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南宁邦益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6-06-16
(2026)桂0103民初91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9
(2024)桂0103民初193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恒骅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7
2023-10-19
(2023)桂0981民初3236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共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7927.5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9-19
2023-08-02
(2023)桂0102民初3142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耀世龙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6702.35元
民事案件
3
2021-11-10
2021-03-11
(2021)桂0105民初136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旺达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0-11
2019-03-01
(2018)桂0103民初14666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与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92号
经查实,当事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于2003年8月28注册登记,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电梯维保单位备案证明,是涉案电梯的维保单位。2026年3月11日当天当事人对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在即将完成工作时,一名电梯维保人员在一楼收拾维保工具和护栏,另一名电梯维保人员还在顶层负责检修工作,由于现场作业沟通不畅,位于顶层的电梯维保人员以为并没有完成维保工作,在电梯已经恢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违规打开电梯厅门检查照明,此时有人正好进入电梯,电梯由于保护装置触发,门锁回路断开,电梯发生急停造成困人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作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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