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钟山区祥松农产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晏祥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01MAD1YXY2X9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街道西宁村兴民小区兴民巷49号楼6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市监罚字[2024]121号
经查,当事人从2023年12月于钟山区德坞办事处西宁村七组戒毒所路口1路公交车站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2月开始生产辣椒面在抖音APP上销售,经营期间一直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当事人在抖音APP销售的辣椒面销量是29单,2单已退款,实际销量是27单,每单销售价格是:15.9元/250克,销售总金额是27×15.9=429.3元,当事人待售的辣椒面货值金额为4kg×63.6元=254.4元。 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以上检查情况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证据二:本局对当事人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等)证据》1份、《证据提取单》(光盘1张)、辣椒面销售截图1张,证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及货值金额。 以上笔录和证据均由执法人员和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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