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贤鋆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CLFXEB9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萧山农业大厦2幢12层1210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9
(2026)浙0109民初12920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孙*
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6-02-11
(2026)浙0109民初741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蒋**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3
2026-01-06
(2025)浙0109民初3451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罗**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12-25
(2025)浙0109民初3451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罗**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7-29
(2025)浙0109民初18763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王**
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7-09
(2025)浙0109民初16333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温**
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6〕868号
本局接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单称,杭州未来创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与学员签订的《课程(培训)服务协议》中,利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本局经批准立案调查。
当事人与学员签订的课程培训服务协议中,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市场监管总局办案系统,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表现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情形,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主观意图、社会危害后果等,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决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鉴于该案违法所得无法查清,且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决定:处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
1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