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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常客生活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常海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1C6FUE9Q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鲁河乡鲁河村三屯(黑2019龙江县不动产权第001350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5〕97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5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龙江县常客生活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内销售“NIKE”字样灰色袜子1双,当事人无法提供商品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经比对,该商品属于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商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双“NIKE”字样灰色袜子予以扣押,并于2025年6月2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龙江县常客生活超市经营者常海涛于2025年1月份从送货车处以每双3元的价格购买了1双“NIKE”字样灰色袜子进行销售,计划以每双5元的价格出售,至案发时未出售,故无违法经营额。据当事人陈述,其购买该商品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未索要并提供不出进货票据等相关手续。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5年6月26日,我局向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协助,对龙江县常客生活超市销售的1双“NIKE”字样灰色袜子进行鉴定,经鉴定该产品标识与商标权利人公司真品标识不符合且做工粗糙,系假冒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1.没收“NIKE”字样灰色袜子1双; 2.罚款200.00元。
200.00元
-
2025-07-17
2
龙市监处罚[2023]252号
龙江县常客生活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常海涛的个人身份; 2.《营业执照》和《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3.2023年8月30日,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证明该单位销售的商品过期的事实; 4.2023年8月31日,办案人员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常海涛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陈述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的事实。 5.(龙)市监责改[2023]LH02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责令当事人整改其违法行为的事实。 6.(龙)市监强制[2023]LH025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证明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扣留过期食品的事实。 7.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的违法事实。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