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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蒙一古珍烤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永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0MA747TRY0X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秦川镇五道岘村南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罚〔2024〕10号
经查,该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该店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 现查明,该店使用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保质期常温条件下5-7天,制造商为甘肃双汇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水磨年糕于2024年3月16日从秦川镇综合市场改娃蔬菜店购进,共购进4袋,进货单价2元/袋,购进金额共计8元,1袋水磨年糕制作1份炒年糕,销售单价为18元/份,2024年3月18日售出经过加工后的炒年糕1份,该案货值金额共计72元,违法所得18元。
1.对兰州新区蒙一古珍烤肉店进行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兰州新区蒙一古珍烤肉店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18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18元,大写伍仟零壹拾捌元整。
5000.00元
秦川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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