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集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货运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爱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22MA74P8Y59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高铁大道北侧600米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税稽罚﹝2026﹞4号
你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在2022年5月、11月,2023年5月向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30张金额2423015.42元、税额218071.38元、价税合计2641085.80元(票号:00342792、00342793、01228837、01221561、01221562、01221569、01221563、01221564、01221565、01221566、01221567、01221568、01221570、01228834、01228835、01228836、01228838、01228839、01228840、01228841、01228842、01228843、01228844、01228845、01228846、01228849、01228850、01228851、01228852、0122885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虚开。1.核查人员通过调取你单位和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记账凭证、发票、资金往来、运输合同发现,2家企业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由于相互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只向你单位支付了70万元的运输款,其余款项未支付;通过调取固定资产明细账,你单位名下运输车辆在2023年12月之前大都已经注销或者转卖,负责拉运货物的车辆基本是社会车辆,2025年3月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询问时两人均表示你单位并未与这些车辆车主签订运输合同,不能提供车主及车辆信息,也不能提供向车主支付运输费用的任何证据资料,在2025年9月你单位提供了涉及13辆车辆的车辆买卖协议、租赁协议、挂靠协议,其中甘G12230经在车管所查询该车已于2021年9月办理了注销手续,但你单位提供的买卖协议签订日期是2022年1月。通过向你单位和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以及通过发票备注栏信息发现,你单位在2022年5月、11月,2023年5月向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承运的货物分别是从张掖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三强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分厂购进,分别销售至民乐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聚业建材有限公司、民乐县水投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核查人员前往购进货物的起运地张掖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三强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分厂,货物运输目的地民乐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聚业建材有限公司、民乐县水投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取证后发现,上述4家起运地公司都能提供详细的向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金额、拉运车辆车号、出库时间等)的信息,上述3家货物运输目的地公司也能提供详细的向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货物(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金额、拉运车辆车号、入库时间等)的信息。核查人员通过对货物起运地公司和货物目的地公司提供的信息以及与你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信息进行比对后发现,发票上注明拉运车辆共计15辆(车号分别是:甘AA9476、甘C10159、甘C26537、甘C61476、甘G10265、甘G12230、甘G22116、甘G23023、甘G25145、甘J23996、青A61476、青B27366、青B28555、青B31111、甘C26968),能比对上的拉运货物车辆车号只有3辆,分别是青B31111、甘G25145、甘G22116,其余发票上12辆车辆车号在货物起运地公司和货物目的地公司提供的信息上都没有拉运货物的信息,且比对上的青B31111、甘G25145、甘G22116车辆拉运的货物名称、货物数量与发票上的开票信息不一致,而且货物目的地3家公司不但给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还同时支付了运输费用,并收到了运输发票(以上情况详见《甘肃集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货运分公司运输货物开票情况与实际拉运情况对比表》)。核查人员同时前往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了调查核实,但受查询权限限制只能调取5辆张掖本地车辆信息,无法调取其余10辆外地车辆信息,通过调取的5辆本地车辆信息发现,甘G25145在2021年4月已经由个人张玉成过户至民乐县昶晟商贸有限公司、甘G12230在2021年9月已经办理了车辆注销手续。2.对你单位提供的《运费结算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进行核实后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你单位2022年货物装车数量38932.09吨、卸货数量43271.05吨,卸货数量大于装车数量4338.96吨,2023年货物装车数量21031.99吨、卸货数量22712吨,卸货数量大于装车数量1680.01吨;二是2022年《明细表》中有13辆车车号在运输发票上注明,其余11辆车辆信息在开具的发票上无信息,且有13辆车号信息的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名称、数量、起止地、运输费金额与《明细表》不一致,在开具的发票上无信息的11辆车中有85条拉运信息中发货单位为张掖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发票应开具给张掖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价税合计金额209869.2元;三是2023年《明细表》中有13辆车车号在运输发票上注明,其余9辆车辆信息在开具的发票上无信息,且有13辆车号信息的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名称、数量、起止地、运输费金额与《明细表》不一致,在开具的发票上无信息的9辆车中有28条拉运信息中发货单位为张掖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发票应开具给张掖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价税合计金额88420.26元(以上情况详见《2022年、2023年运费结算明细表与开具发票核对表》)。
对你单位处以130000.00元的罚款。
13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13
2
张市税稽罚﹝2026﹞1号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白条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
对你单位因违法事实1、2造成2021年偷税少缴的企业所得税63966.63元处以50%的罚款31983.31元,对你单位违法事实3的行为处10000.00元的罚款。合计41983.31元。
41983.31元
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