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母照明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一泓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81MA39TBFP9X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智造小镇赤乌园7幢、10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1
(2025)赣0481民初1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瑞昌市光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江西水母照明有限责任公司
瑞昌市人民法院
2
2025-04-18
(2025)赣0481民初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蓝云电子有限公司
王*,江西水母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倪**
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法院
3
2024-03-08
(2024)赣0481民初7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
王*,倪**,江西水母照明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法院
4
2023-03-10
(2023)赣0481民初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
江西水母照明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法院
5
2023-02-09
(2023)赣0481民初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
江西水母照明有限责任公司
瑞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瑞市监产处罚﹝2023﹞57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LED球泡(商标:量神,生产日期/批号:2022.C/-,规格型号:E27 15W 6500K)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LED球泡(商标:量神,生产日期/批号:2022.C/-,规格型号:E27 15W 6500K)的违法事实成立,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1680.00元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