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茂南区荣众食品店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龚雪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40902MA7N2C1W2D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茂名市迎宾三路126号大院1、2号首层1号房之1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茂南市监处罚〔2025〕335号
经查明,2025年5月29日,当事人从电白区坡心镇农批玲玲蔬菜商行购进“香葱”(购进日期:2025年5月29日)8kg,购进单价为5.4元/kg,销售单价为9.96元/kg,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2025年5月29日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香葱”依法抽样,并送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上述“香葱”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香葱”的检验报告结果,本局已于2025年7月3日书面告知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于2025年7月4日向本局提出复检申请,并于2025年7月26日收到复检报告,复检报告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标准要求,复检项目:戊唑醇;复检项目单项评价与初检一致。 截至案发时止,上述批次“香葱”除2.5kg被抽样人员以9.96元/kg购买送检外,其余5.5kg除0.82kg正常损耗销毁外,剩下4.68kg的已全部以9.96元/kg价格售出,货值金额为79.68元,违法所得为46.61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香葱”时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