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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凌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洪海注册资本:21494.842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0007486967305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1-11
2017-12-25
(2017)新01民特99号
民事案由
新疆华凌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刘**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水消行罚决字﹝2026﹞第0068号
2026年9月15日,我大队收到市安消减委办转发的《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消防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乌安消减委办督〔2026〕20号《安全问题隐患整改督办单》,属于市应急局在对水磨沟区华凌美爵大饭店(营业执照名称:新疆华凌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建英,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652322**********40,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486967305)市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反馈的重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完成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后,新发现问题六条,其中一条涉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隐患问题,具体隐患问题内容为:消防控制室部分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无证上岗。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新疆华凌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2300.00元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水磨沟区大队
2026-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