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卫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文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5MADHYJ7B8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70(2幢2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2
(2026)浙0112民初4280号
破产撤销权纠纷
杭州浮闲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卫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
临安市人民法院
2
2026-06-12
(2026)浙0112民初4279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杭州浮闲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卫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
临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4-21
(2025)浙0112民初1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卫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浮闲食品有限公司,帅**
临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市监处罚﹝2025﹞277号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70(2幢2层)生产销售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1)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67包,没收违法所得2982.55元,处3000元罚款。(合计罚没款5982.55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67包,没收违法所得2982.55元,处3000元罚款。(合计罚没款5982.55元)
30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2-0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