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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加格达奇侯鑫鑫口腔门诊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侯鑫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41MABQ60UD0X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光明和谐嘉园东区21#楼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6〕4号
你发布广告无法提供宣传依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第二款:“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之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你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批证明文件发布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1、处广告费用四倍罚款人民币1440.00元整。 2、处广告费用二倍罚款人民币720.00元整。
2160.00元
-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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