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勇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8MABNQNYL0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南路312号2幢60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滨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111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杭政储出(2025)18号地块项目的绿化迁移项目单位。当事人未经审批,于2026年4月12日和2026年5月4日将滨江区滨盛路北侧养正巷西侧人行道上的14棵香樟树迁移至滨江区智云巷与智翔巷东侧待开发区块。被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发现后,于2026年5月10日将其中10棵迁回至原处。接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线索移交函,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兴中队执法人员王昊锦、彭冰峰于2026年5月13日9时50分到案发现场,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在当事人和绿化养护单位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认下,依法进行检查、拍照取证、制作现场笔录,并现场向当事人发出《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杭滨综执接调字〔2026〕第0000972号及《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杭滨综执责改字〔2026〕第0000964号)各1份。经执法人员测量,14棵被擅自迁移的香樟树胸径(地面以上130厘米处的树干直径)分别为:1,17厘米;2,19厘米;3,17厘米;4,17厘米;5,17厘米;6,16厘米;7,17厘米;8,15厘米;9,15厘米;10,16厘米;11,15厘米;12,15厘米;13,15厘米;14,15厘米。对照《杭州市城市绿化树木损失补偿价格表》,补偿价格分别为1560元,1900元,1560元,1560元,1560元,1390元,1560元,1220元,1220元,1390元,1220元,1220元,1220元,1220元,共19800元。当事人的行为系擅自迁移树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当事人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迁移树木。”的规定。另经查证,当事人擅自迁移树木的行为属于一年内第一次相同违法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捌万玖仟壹佰元整( ¥89100.00)。
89100.00元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