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宝葫芦煜仁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畅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055716364A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五龙御园C3栋1-2层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156号
经查,当事人通过“药商通”APP于2024年8月20日从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20mg*28s,批号:8174362)。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表示在采购药品过程中已按照GSP要求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表示不知道所购进药品存在问题。当事人对该批次药品认定为假药无异议。现查明,武汉宝葫芦煜仁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阿托伐他汀钙片(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20mg*28s,批号:8174362),购进3盒,购进价格170元/盒,销售3盒,销售价格178元/盒,据此认定,货值金额534元,违法所得534元。武汉宝葫芦煜仁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置,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
武汉宝葫芦煜仁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34元。
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