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正馨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大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21MAC9BPC36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宋河镇发水河村四组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5〕342号
经查明,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MAC9BPC367,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SC11042088250093,有效期至2028年3月26日。2025年8月25日,当事人将生产完成的正馨绿豆沙冰分别在产品外包装上用喷码机打印了四种生产日期:2025.08.25、2025.08.26、2025.08.27、2025.08.28。其中生产日期为2025.08.28的正馨绿豆沙冰有660杯;生产日期为2025.08.27的正馨绿豆沙冰有11杯;生产日期为2025.08.26的正馨绿豆沙冰有87杯,共758杯。上述绿豆沙冰成本价为0.6元/杯,销售价格为1元/杯。2025年8月26日,当事人提出绿豆沙冰保质期短不宜长期保存,希望能允许将755杯绿豆沙冰修改成正确生产日期后以成本价售卖,后续变卖款项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经本局负责人同意,当事人签订了先行处置物品确认书,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上述绿豆沙冰修改成正确的生产日期。经核实,截自2025年9月11日,当事人生产上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正馨绿豆沙冰”758杯,货值金额共计758元。当事人销售上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正馨绿豆沙冰”货值金额合计758元,违法所得共计453元。 ? 另查明,当事人生产上述批次绿豆沙冰时建立了当班生产记录、入库记录。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绿豆沙冰时建立了出库记录、当日销售数量表。当事人购买国外进口的绿豆及安赛蜜、阿斯巴甜颗粒两种食品添加剂时,索要了供货商证照、进货单据及绿豆的通关单。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后,当事人采取组织生产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人员生产流程、管理制度上墙和责任到人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提交执法部门。...[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三杯绿豆沙冰;
2、没收违法所得453 元;
3、罚款10000 元。
10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