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锦诚快捷酒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204MA0NEGWW3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赵家营村居然苑小区大门东侧闺女楼西侧三层底店(乌审道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青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0号
现查明 2023年7月20日,大队监督员李亚星、杨晓光对青山区生活无限快
捷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1、二层西侧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已当场整改
完毕)。2、二层西侧走道应急照明灯主电源切断后5秒内未转入应急状态。2023
年7月26日到期复查,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3〕第0655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青消限字〔2023〕第019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书》、包青消即字〔2023〕第0135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消防产品监
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010号、《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
书》包青消产判字〔2023〕第 0001号、《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
号:〔2023〕第0012号、现经营者王翠英、见证人康先厚的询问笔录2份、及现
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青山区生活无限快捷酒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包头市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