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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新康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蒙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2MA1ARPYY8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十八站镇昌盛街七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河市监处罚〔2025〕15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1、塔河县新康大药房涉嫌提供票据不真实及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事实; 2、二次销售的药品的品种、数量、违法所得; 3、塔河县新康大药房的主体资格、负责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事实。
塔河县新康大药房提供票据不真实的行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塔河县新康大药房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处理意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
20000.00元
-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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