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李成康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成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3MACYELWN5T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800号公务员小区7号楼门面1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94
经查: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李成康诊所办理了营业执照和诊所备案凭证,均在有效期内。当事人购进的中药饮片槟榔(净重:1kg),包装上标示:规格:1kg,产地:云南,产品批号:906086,生产日期:2019年6月24日,保质期:36个月,生产企业: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该药品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购进的穿心莲注射液,包装上标示:规格:2ml,10支/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Z46020005,产品批号:1210904,生产日期:2021年9月29日,保质期:24个月,生产企业: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该药品已超过有效期。中药饮片槟榔购进1袋(净重:1kg),进购价19元/公斤,销售价30元/公斤。货值金额30元。穿心莲注射液购进1盒,进购价2.8一盒,销售价5元一盒,货值金额5元。两种药品货值金额共计35元。以上两种药品至查时未售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上述事实认定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1份1页)、《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1页),经营者李成康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 2.询问笔录(2份5页),陈述材料(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限的劣药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1份3页),现场检查照片(1份1页),证明当事人经营诊所的事实; 4.当事人店内超过有效期限的穿心莲注射液、中药饮片槟榔的照片(1份5页),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劣药品违法事实;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劣药品中药饮片槟榔1袋(净重:1kg)、穿心莲注射液1盒(10支/盒); 二、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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