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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协力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磊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7MA73AX402N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西区莲池四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28
2018-12-05
(2018)甘1027执135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镇原县协和医院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卫医罚﹝2024﹞53号
镇原县协力医院未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5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镇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4-05-29
2
(镇)医保罚字﹝2023﹞13号
该单位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医保基金结算支付中,经市局飞检发现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超频次收费、超限用药等5类14项问题,涉及总费用65235.77元;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基金结算支付中,经智能监管平台申诉、合议等环节,确认存在不符合住院标准、分解住院,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医疗费用共计23725.26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退回:职工违规基金5859.59元,居民违规基金50358.38元;2.给予违规基金1.3倍罚款57446.52元。
57446.52元
镇原县医疗保障局
2024-03-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