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仲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2566405620X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武川县哈拉合少乡松树背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27
(2024)内0125民初913号
合同纠纷
西安邦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
武川县人民法院
2
2022-01-28
(2021)内0125民初1937号
孙**
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
武川县人民法院
3
2022-01-28
民间借贷纠纷
孙**
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
武川县人民法院
4
2021-05-28
(2021)内0125民初707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陕西凯德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
武川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15
2021-07-20
(2021)内0125民初707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陕西凯德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林草罚决字﹝2026﹞第006号
经查: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未经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武川县哈拉合少乡哈拉合少村委会破坏占用天然牧草地用于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治理,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共计41.8020亩。其中:于2012年之前涉嫌非法破坏占用草原用于矿山建设27.9825亩;于2013年至2025年涉嫌非法使用草原用于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治理13.819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对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和责令:1.追缴非法使用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27.9825亩的行政罚款29213.73元(每亩1044元);2.处非法使用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13.8195亩的行政罚款16721.60元(亩产值110元11倍的罚款);3.责令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恢复草原植被。
45935.33元
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03-03
2
(武)非煤罚﹝2025﹞003号-01
山西亚美实业有限公司松树背金矿分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工人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下井作业,未采取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45000元
45000.00元
武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5-08-27
3
(武)应急罚﹝2023﹞10号
矿用提升机未经检测投入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进行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武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