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伊春市南岔区守云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仇守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03MA196PET4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伊春市南岔区中植小区5号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岔市监处罚[2023]106号
经查:2023年10月20日当事人从南岔区郭英蔬菜水果批发店以70元的价格购进香蕉一箱(27斤),当事人向南岔区郭英蔬菜水果批发店要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凭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2023年11月30日我局收到该批次香蕉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批次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3.5元每斤。当事人在得知所经营的食品(香蕉)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由于售出时间较长、数量较少,无法召回。当事人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检验结论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2
南市监处罚〔2023〕106号
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免予处罚 2.没收违法所得94.5元。
-元
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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