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弘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寒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MA1H73YT4B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浦东新区宣桥镇下盐路4018号三、四、五、六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8
(2025)沪0115民初9711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弘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同汇港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2-26
(2025)沪0115民初9711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弘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同汇港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6
(2025)沪0115民初9711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弘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同汇港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第2120242540号
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03月18日对被处罚人设于浦东新区宣桥镇下盐路4018号三、四、五、六层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正常营业中,经营旅店,查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号:(2017)浦字第15550003号,有效期限:2025年02月14日。现场查见在岗从业人员祝**(前台,身份证号:3522281989****5023)未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系统查询,查见其体检结果有效期限为2022年12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现场查见三楼标有“布草间”的房间内,干净床单、毛巾与个人鞋子、酒缸、锅碗等杂物混放。经调查发现,被处罚人在住宿场所经营活动中,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祝**(前台,身份证号:3522281989****5023)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公共用品储藏间内干净床单、毛巾与个人鞋子、酒缸、锅碗等杂物混放,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的规定。经查实,被处罚人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且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