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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逸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平军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2787614531P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团结路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25
2020-03-30
(2020)新2302财保291号
其他民事
新疆逸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阜康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60932.8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0-03-13
2020-01-14
(2019)新2302执1058号
合同无因管理
新疆逸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天银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6-13
2019-05-21
(2018)新2302执1142号
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新疆逸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中天银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服务合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阜市监处罚〔2026〕74号
**公司业务员于2026年4月6日联系当事人,委托其发布房地产广告一条,并通过微信向当事人业务员发送广告内容“元森国际黄金旺铺,开发商直售精装修带稳定租约,总价约20万起,年回报6%以上!买铺即办证!买铺即收租!元森国际二层30-300平商铺对外出租,可免租一年,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联系电话:3528888。”。当事人对该广告内容进行部分审核并修改,最终发布的广告内容为“元森国际现铺发售!开发商直售实景商铺,精装修带租约,总价约20万元起,项目优势 区位成熟 配套完善 产权清晰 买铺即办不动产权证 二层商铺招商 建筑面积30-300平米灵活空间 适配多元经营状态 第一年免租优惠,席位有限 财富热线:3528888。”最终发布的广告未载明销售许可证书号,未清楚的表示实际销售价格及价格有效期限。 当事人与**公司未订立书面合同。当事人在其DM广告(报纸)上共发布10期(1866、1867、1868、1869、1870、1873、1874、1875、1876、1877),只收取4期的广告费用共480元,6期因广告量少,版面不够,当事人免费刊登。当事人在经营中,有时广告量少,为整合版面会插入一些公益广告或向客户赠送的广告。同时,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免费发布一次(发布日期:2026年5月21日)。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六条,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21日向当事人下发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昌阜市监限提〔2026〕31号),要求当事人提供认定合法必要支出所需要的真实、完整的单证、协议、会计账薄等证据材料。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供相关证据。 当事人产生的广告费用为480元(含税4.7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75.24元(480元-4.76元)。
1.没收违法所得475.24元。 2.罚款950.48元。
950.48元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