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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牙壹家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史可为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BMARKY05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60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8
陈**
宁波鄞州牙壹家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卫医罚﹝2023﹞15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鄞卫医罚〔2023〕151号  案件名称:宁波鄞州牙壹家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鄞州牙壹家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A、未按规定告知1名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B、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C、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A、B、C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鄞州银行任一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11月6日
对宁波鄞州牙壹家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2000元;
22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