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威佳众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萌 | 注册资本:1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00058799820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东环路交叉口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2
(2024)沪0114民初224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梁*,洪*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周口威佳众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3-02-08
(2023)豫1602民初205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
杨**
周口威佳众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3
2020-08-25
(2020)京0491民初22169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张**
周口威佳众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31
2023-02-10
(2023)豫1602民初2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与周口威佳众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市监处罚﹝2026﹞65号
当事人周口威佳众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日与主播李欢欢签订《自媒体个人主播合作协议》,李欢欢使用当事人抖音号周口上汽大众乐乐(74887855806)对车辆进行宣传。为了吸引直播观看人员数量,2026年3月31日李欢欢在直播中宣传帕萨特汽车落地价15800元,并截取直播关键讲解片段进行二次剪辑生成直播切片,上架至抖音账号持续展示,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下架涉案直播内容并进行了整改。直播人员没有说明是零首付,需要每月还款等信息,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由于没有达到协议中的场次人数要求,当事人未向主播李欢欢支付场次费,仅通过微信结算线索费用315元,后续又支付了128元作为补贴,直播广告费用共计443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照“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经综合考量,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元伍角(¥1550.5)
1550.50元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