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旗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训书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4MA6033YD5L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中兴东路619号4-28(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重庆旗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11月29日,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中兴东路619号的铜梁区金之然家居商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商场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重庆旗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TL141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铜消限字[2024]第A015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重庆旗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1-15
2
﹝2023﹞0075号
重庆旗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5月30日,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中兴东路619号的铜梁区金之然家居商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商场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重庆旗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TL1056)、《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铜消限字[2023]第0001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重庆旗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