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昌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5MAC4R0BK3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丽景印象小区一号楼西面的二楼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4
(2024)黔2725民初1327号
排除妨害纠纷
贵州佰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2
2024-05-08
(2024)云2329民初4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云味坊食品有限公司
贵州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
武定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瓮市监处[2024]220号
经查明:上述荞麦月饼是2024年8月10日贵州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19盒荞麦月饼,每盒10个,共190个,销售19盒给苏杭超市,苏杭超市在2024年9月2日前销售和被抽检的共计16盒,另外三盒外包装盒被损坏被公司收回后已销毁,有销毁图片,荞麦月饼苏杭超市每盒按28元销售,当事人提供了对荞麦月饼送检检验报告和相关购进原料单和对方资质,生产月饼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单、销售记录表等说明该公司履行了生产控制点保证食品安全生产的事实。贵州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价以苏杭超市销售价为准,苏杭超市给该公司销售的所有食品按销售金额的12%提成,所以贵州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的销售荞麦月饼的货值金额为:(19-3)×28×88%=394元,截至2024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后未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的荞麦月饼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货值金额为394元,即违法所得39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组一、当事人贵州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其主体经营资格和个人身份;
证据组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各1份,证明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院依法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荞麦月饼进行抽样检验的事实;
证据组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1份(附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荞麦月饼经抽样检验后,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组四、2024年9月5日,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了《检验报告》及核查该批次荞麦月饼已销售完的事实;
证据组五、2024年9月27日,办案人员制作的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以及销售的荞麦月饼及其经营状况等情况;
证据组六、当事人提供了对荞麦月饼送检的和相关购进原料单和对方资质,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积极整改的事实;
证据组七、贵州省品佳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月饼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单。销售记录表等说明该公司履行了生产控制点保证食品安全生产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认可,并经查证属实。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元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