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开鲁县鑫鲁农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淑国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3150523MA7FN7MD40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建华镇建新村2-22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税建华所简罚〔2025〕4号
2024-08-01 至 2024-08-31 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8-01 至 2024-08-31 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5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
2025-01-12
2
通税稽罚﹝2024﹞32号
(一)发票流 开鲁县鑫鲁农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淑国与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陈丽伟有业务往来,2022年陈丽伟找到陈淑国要求开鲁县鑫鲁农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为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并承诺支付开票费。陈淑国同意后,2022年11月末,通过开鲁县鑫鲁农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向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具货物品名为“蔬菜*鲜辣椒”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9份,金额3,813,000.00元(发票代码:015002200111 发票号码:03466350-03466370、03466373-03466390)。 (二)资金流 为了掩盖虚开发票的事实,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辽宁天天外贸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向开鲁县鑫鲁农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汇款3,350,000.00元,该合作社收到汇款后,法人陈淑国提取现金1,020,000.00,分别存现给每日员工张杨600,000.00元、每日员工许丽400,000.00元,每日员工陈丽伟20,000.00。另外剩余2,330,000.00元分别转给每日员工张杨200,000.00元;每日员工许丽200,000.00元;每日员工陈丽伟2笔共计530,000.00元;每日员工刘丽娜2笔共计450,000.00元;每日员工丛园园2笔共计450,000.00元;每日员工赵勇250,000.00元;每日员工张丽250,000.00元。另外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向开鲁县鑫鲁农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汇款468,000.00元,该合作社收到后再转给每日员工王刚468,000.00元,以上合计回流资金3,818,000元。回流资金比例100%。陈丽伟未向陈淑国支付开票费。 (三)业务真实性 在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的协查资料中有盘锦市公安局对陈淑国的讯问笔录,其在笔录中对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对开鲁县鑫鲁农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处10万元罚款。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