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临川区川尔贝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菊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2MA39UMPE89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泽源华府5号楼1-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04
(2024)津02行审3号
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抚州临川区川尔贝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岛海关检罚字(2023)00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岛海关检罚字[2023]0009号当事人:抚州临川区川尔贝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菊英海关编码:36119609LO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泽源华府5号楼1-4室2023年2月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工业级氯化铵,申报数量30吨,申报总价二元,申报商品编号282710900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报关单号为422720230000087037。经查验并归类,上述货物实际应归入商品编号2827101000,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为N(出口商品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未经海关检验擅自申报出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6740元整
674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