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方君渔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海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926MAC25ALH85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沧州市肃宁县窝北镇大张庄家村村委会东行600米路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沧处〔2023〕13092623000188号
2023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肃宁县方君渔具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渔竿,当日,我局执法人员申艳辉(03091430039)、张虎山(03091430080)对肃宁县方君渔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渔具店库房内标有“ ”的渔竿18支;标有“ ”的渔竿173支;该店内标有“ ”、“ ”字样的渔竿与古洛布莱株式会社注册的“ ”商标相同或近似,经查,标有“ ”、“ ”图案及图形的渔竿是肃宁县方君渔具店负责人之子范若涵设计好图案后自2022年12月份在本村渔具厂订购的,其中购进标有 的渔竿30支,每支的进货价格平均每支15元,以每支25元的价格销售了12支。购买了标有 的渔竿240支,每支的进货价格平均每支30元,以每支68元销售了65支,2支损坏后扔掉;已售出侵权渔竿经营额为5700元,未售出侵权渔竿经营额为5530元,违法经营额共计10240元。
罚款1.024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10240.00元
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