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青龙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凌永青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481MA4UPA4Q3Y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兴宁市兴城城东路中天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处罚﹝2023﹞084号
经查,2019年6月,当事人以2.8元/盒的单价从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购浩鑫染发膏(金珊瑚色)(生产企业: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规格:净含量100ml、批号:62/2019/10/16-A、限期使用日期:2022年10月15日,下同)30盒;2019年8月,当事人以3元/盒的单价从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嘉瀛”染发膏(红色)(生产企业: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规格:净含量100ml、限期使用日期:2021年10月7日,下同)30盒,计进货款174元。尔后,当事人将上述化妆品放置在其经营场所内的销售货架上,均以4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牟利。现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浩鑫染发膏(金珊瑚色)10盒,外包装标示的限期使用日期均为“2022年10月15日”,上述“嘉瀛”染发膏(红色)5盒,外包装标示的限期使用日期均为“2021年10月7日”,均已超过产品外包装标示的限期使用日期。当事人亦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进货单据、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至案发时止,上述染发膏(金珊瑚色)、“嘉瀛”染发膏(红色)在外包装标示的限期使用日期前分别售出20盒、25盒,得销货款180元。余下上述浩鑫染发膏(金珊瑚色)10盒、“嘉瀛”染发膏(红色)5盒尚未售出,在经营现场被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扣押货值60元。合计经营货值60元。在案审理期间,当事人对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 二、警告; 三、对查获的浩鑫染发膏(金珊瑚色)(生产企业: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规格:净含量100ml、批号:62/2019/10/16-A、限期使用日期:2022年10月15日)10盒、“嘉瀛”染发膏(红色)(生产企业: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规格:净含量100ml、限期使用日期:2021年10月7日)5盒,予以没收; 四、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