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漳州市猪鲜生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源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2MA8U1EU38K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江云路10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3]222号
2023年5月16日,当事人在云霄县云陵镇江云路107号的经营场所从事”肉肠“等热食类食品制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告诫当事人停止经营热食类食品,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并填写了《检查记录表》,一份送达当事人。2023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依法到当事人位于云霄县云陵镇江云路107号的经营场所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当事人正在从事鲜肉零售、批发活动,经营场所面积约为30平方米,方源盛现场配合检查。2、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中售货架上挂有热食类食品“肉肠”三条待售,现场摆放有不锈钢锅等制作工具,现场有五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营业销售。3、当事人该经营场所不具备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审查条件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4、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三条待售”肉肠“和一个不锈钢锅盆。5、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依法拍照取证。经查明:1、当事人在其位于云霄县云陵镇江云路107号的住所从事新鲜猪肉销售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制售热食类食品“肉肠”),该住所面积约为32平方米。2、至案发时间,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3、当事人于2023年5月份开始从事“肉肠”制售,每条“肉肠”售价15元,至案发时共售出8条,获利120元,剩余3条被我局依法扣押,货值金额共计165元。4、当事人未开展网络订餐服务。
罚款(2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2100.00元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