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山县太平镇潘七农资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盛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5LJC01X4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灵山县太平镇长春街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4〕42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2月19日从灵山县那隆镇江南农资服务部购进20袋“澳农丰?复合肥料”(外包装标示:总养分:≥30%,N-P2O5-K2O 19-5-6,肥料备案号:HBFHFL2021-03016,净含量:25kg),放在灵山县太平镇长春街11号的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至2024年4月18日案发,该化肥外包装袋标示有“按树适用”等字样,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官方网站显示该化肥的适用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谷物;油菜;无适用“桉树”等信息。上述化肥的销售价格为50/袋,经核算,涉案肥料的货值金额共1000元。
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