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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福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忠峰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1MA195D958N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业街25号农垦新城小区18号楼1-2层1号商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坊市监处罚﹝2025﹞161号
哈尔滨市福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在松北区正式成立,于2019年9月迁至香坊区香业街25号农垦新城小区18号楼1-2层1号商服。经营范围为养老机构设立。该单位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始为公司内老人提供餐食服务。该单位在运营过程中,仅收取养老服务相关费用,并不额外单列餐食费用。餐食为该单位免费向入住老人供应,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及意愿,自主决定是否在机构内用餐。由于该单位不额外收取 餐费,无法计算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拟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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