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美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01MA6J54K94L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环西大道三线文化园GJ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17号
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没收非法所得贰佰叁拾捌元(¥238);停业整顿 10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月 3 日)的行政处罚
-元
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
2025-11-24
2
﹝黔南﹞文综罚字﹝2025﹞17号
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01MA6J54K94L,《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522701160047,证照齐全。未成年人孟某某于 2025年 9 月 9 日 02 时 09 分提供其母亲在支付宝上传的身份照片给保安骆弟军核验后进入你(单位)经营场所,就坐于 B1 卡座消费,消费金额为 238 元,于 2025 年 02 时 50 分从你(单位)经营场所离开。卡座 R3 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02 时 34 分开台,03 时 45 分结账。卡座 R11 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 02 时 26 分开台,03 时 24 分结账。以上事实,有三十项主要证据予以证明。
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叁拾捌元(¥238);3.停业整顿 10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月 3 日)的行政处罚
-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11-24
3
〔2025〕14号
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下列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非法所得壹仟玖佰陆拾捌元(¥1968); 3.罚款肆仟元(¥4000)。
4000.00元
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
2025-09-16
4
﹝黔南﹞文综罚字﹝2025﹞14号
2025年8月21日,本机关收到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来的《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迈阿密酒吧)涉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报告》, 报告内容为:2025年8月20日都匀市公安局对你(单位)检查时发现你(单位)违规接纳2名未成年人。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陆露明(24080021007)、兰婧(24080021012)依法对你(单位)涉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8月25日,本机关对你(单位)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黔南)文综调通字〔2025〕14号),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8月26日09时30分到都匀市匀东镇匀东大厦3号楼3楼A区A303—6办公室(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 8月26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美娟委托你(单位)经理林佳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向本机关陈述了2名疑似未成年人2025年8月19日22时13分许通过你(单位)停车场出口2进入经营场所,并在R1卡座与朋友一起玩的事实。 8月26日,本机关《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商请核实认定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视频截图中未成年人身份的函》函至都匀市公安局,对2025年8月19日22时13分你(单位)经营场所内消费的2名疑似未成年人丁某静和徐某惠身份信息进行核查认定,并请都匀市公安局出具认定结论和有关户籍信息。 8月27日,本机关对你(单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行为予以立案。 9月2日,都匀市公安局《关于对核实认定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视频截图中未成年人身份的复函》复函至本机关,内容为:2025年8月20日0时许都匀市迈阿密酒吧(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饮酒不归宿出现的未成年人进行身份核验,经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视频中出现的未成年为丁某静(女,2008年8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52252270120081210××××),与徐某惠(女,2009年06月14日生,身份证号:52270120090614××××),并提供了丁某静、徐某惠的人员基本信息。 9月2日,本机关《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商请调取迈阿密酒吧涉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案件相关视频资料的函》函至都匀市公安局,商请都匀市公安局协助提供2025年8月20日00时许都匀市公安局沙包堡派出所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的相关材料。 9月2日,都匀市公安局沙包堡派出所李某某警官通过钉钉将设备型号为MP6K227N7206330的执法记录仪2025年8月20日00时11分至2025年8月20日01时31分在你(单位)检查及对两名疑似未成年人询问视频发给本机关执法人员。 9月4日,本机关对你(单位)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黔南)文综调通字〔2025〕14-1号),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9月5日14时30分到都匀市匀东镇匀东大厦3号楼3楼A区A303—6办公室(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 9月5日,你(单位)经理林佳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向本机关陈述了未成年人丁某静、徐某惠于2025年8月19日22时15分至2025年8月20日00时07许就座于你(单位)R1卡座消费,上述时段你(单位)R1卡座消费金额为1968元的事实。 经查:未成年人丁某静、徐某惠于2025年8月19日22时13分许通过你(单位)停车场出口2(实为垃圾清理通道)进入经营场所,并于2025年8月19日22时15分至8月20日00时07分许就坐于R1卡座消费,2025年8月20日00时10分许都匀市公安局沙包堡派出所民警对你(单位)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你(单位)厕所检查时丁某静、徐某惠两人提供虚假身份证照片供民警查验,被民警发现两人实为未成年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26项主要证据予以证明。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你(单位)允许未成年人丁某静、徐某惠于2025年8月19日22时13分许通过你(单位)停车场出口2(实为垃圾清理通道)进入经营场所,并于2025年8月19日22时15分至8月20日00时07分许就坐于R1卡座消费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下列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玖佰陆拾捌元(¥1968); 3.罚款肆仟元(¥4000)。
4000.00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09-16
5
匀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0号
我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二层安全出口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场所内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为0, 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部分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 法定代表人由余孝平变更为陈美娟等隐患。
根据《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贵州中亿联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元
都匀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