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老地方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爱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28MACXEHP78J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2-1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将)市监处罚[2024]号
2024年1月25日,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将乐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一同对将乐县老地方食杂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有七匹狼(白)、七匹狼(蓝钻)、七匹狼(豪迈)、中南海(典8)和利群(阳光尊中支)等烟草制品销售,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拍照取证。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他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铺购进卷烟在自己经营的店内销售,共计卷烟5条,明细如下:
单位:元/条
序号 卷烟品牌 查获数量 已售出数量 进价 售价 违法所得
1 七匹狼(白) 1 0.3 80.00 100 6
2 七匹狼(蓝钻) 1 0.7 114.50 130 10.85
3 七匹狼(豪迈) 1 0.6 93.28 110 10.03
4 中南海(典8) 1 0.3 97.00 110 3.9
5 利群(阳光尊中支) 1 0.9 339.20 450 99.72
本案货值金额共计:100+130+110+110+450=900元,违法所得共计:6+10.85+10.03+3.9+99.72=130.5元。
警告|罚款(180元)|没收违法所得(130.5元)
180.00元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