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朱丽叶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晓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02MA4BPWWCX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黄石港区花湖大道30号A1、A2、A3、A6、A7号楼SA5-104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418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黄石港区朱丽叶蛋糕店,系个体经营户,主营蛋糕制售,含裱花类蛋糕。主要线下销售,少部分美团销售。2026年4月17日,黄石港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裱花操作区域,现场查获4瓶已过期的至尊牌复配着色剂和1瓶生产日期模糊的复配着色剂,上述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部分造型蛋糕裱花调色,水果蛋糕不需要使用该类食品添加剂。
当事人虽能提供后期购买食品添加剂的进货记录及该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但不能提供涉案食品添加剂的进货记录,也不知道何时开始使用涉案食品添加剂,根据查获涉案食品添加剂标签,最早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9日,保质期18个月,推算出有效期至2024年10月8日,截止案发期过期时间已超过1年6个月。在此期间当事人未对本店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定期排查,将上述过期、标识瑕疵的食品添加剂少量用于造型裱花蛋糕加工制作,当事人店内未设置收银系统,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无财务收支记录。通过现存的蛋糕预订单记录核查,当事人使用涉案过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并对外销售的蛋糕共2个,销售额合计208元。认定违法所得208元,当事人对以上全部调查事实予以确认,无异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综合以上案件事实等情况,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4瓶;
2.没收违法所得208元;
3.罚款4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4208元。
40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9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黄石市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