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人兴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R9246J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阳光工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湛*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湛*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龚*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9
(2025)赣0983民初36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许**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01-12
(2024)赣0983民初21号
劳动争议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罗**,谭**,谭**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2-09-01
(2022)赣0983民初591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谭**,谭**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1-09-13
(2021)赣0983民初488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1-09-13
(2021)赣0983民初488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高**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1-04-12
(2020)桂1321民初11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忻城县人民法院
9
2020-11-24
(2020)桂1321民初11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庹**,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忻城县人民法院
10
2020-06-19
(2020)桂1321民初5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庹**,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
忻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15
(2024)湘0203民初49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湛*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龚勇
裁判文书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湛*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龚勇
开庭传票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2
2021-04-25
(2020)桂1321民初11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与庹**、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531.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5
2020-12-01
(2020)赣0983执2039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夏**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1-06
2020-06-29
(2020)桂1321民初5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与庹**、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1658.74元
民事案件
4
2020-01-03
2019-12-31
(2019)赣0983民初714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烨锦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19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廉交罚﹝2025﹞00236号
你(单位)使用赣CBA223车辆于2024年10月24日16时28分在廉江市合江桥路段行驶至国道G325线K508+410M至K508+470M处,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执法总重为51210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2210千克,已超限5756千克,以上事实,有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湛江市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9
2
粤湛廉交罚﹝2024﹞2402314号
你(单位)使用赣CBE485车辆于2023年11月30日19时21分在廉江市南门塘路段行驶至县道X679线K14+700M处,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2110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3110千克,以上事实,有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湛江市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2
3
粤湛廉交罚﹝2024﹞2401858号
你(单位)使用赣CBA223车辆于2024年01月05日15时41分在廉江市鸡公塘路段行驶至省道S293线K28+610M至K28+670M处,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3424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4424千克,以上事实,有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湛江市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19
4
粤湛廉交罚﹝2024﹞2400303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处以1000元罚款。
1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5
5
粤湛吴交罚﹝2023﹞01961号
你(单位)使用赣CBA223车辆于2022.12.17 20:54:00在省道S286线K63+5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80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81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3
6
粤湛吴交罚﹝2023﹞01918号
你(单位)使用赣CBA223车辆于2022.12.19 00:45:00在省道S286线K63+5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1.03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2.03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